【注释】
①聚:同“丛”,丛生的草木。此用丛生的草木来比喻重臣的朋党。
②割:裁也。
③扶:长度单位,四指为扶。 寻常:亦为长度单位,八尺为寻,倍寻为常。
④都:都城。
⑤备危恐殆:此指防备危险。殆,危险。
⑥索:追查,此指追查内乱的原因,即防止内乱。 圉:同“御”,抵御之意。
⑦厚:指罪重受重罚。 薄:指罪轻受轻罚或者警告。
⑧比周:相互串通,勾结。
⑨简令谨诛:使法令简明,谨慎实施刑罚。
【译文】
君主想要治理他的国家,必须斩除重臣的朋党;不铲除重臣的朋党,他们将成为聚众之势。想要搞好他的国土,必须要适当地施行赏赐;君主的赏赐不适当,乱臣就会贪得无厌要求增加赏赐。乱臣有要求,我们就给予满足,这就等于拿着斧子借给仇人,斧子是不可以借的,因为别人会用它来斩伐我。黄帝曾说过:“君臣的关系就像一天要发生百次战争。”臣下隐藏着奸私来试探君主;君主掌握着法度来制裁臣下。故此,法度的设立是君主的法宝,党羽的形成就是臣下的法宝。臣下之所以不杀它的君主,是由于党羽还没有形成。如果君主丢失了寸把长的权力,臣下就会获得寻常那么多的私利。拥有国家的君主,不扩大它的国都(以免为判臣所据),有道的臣下,不使他的家族富贵,有道的君主,不使他的臣下富贵,使之富贵,他必将取己而代之。为防备危险,就要迅速地设立太子,这样,祸患将无从发生了。对内要防止内乱,对外要抵御奸臣。君主用重罚来减少人们的重罪,用警告来改正人们的过失,在掌握政策上是有限度的,务必不使人们互相串通,共同来蒙骗君主。减少人们的重罪就像月亮渐渐亏缺一样逐渐进行,改正过失要像使物体受热似的逐渐增大。简明法令,谨慎施罚,最终必定能消灭(不再需要)刑罚。
孤 愤①
智术②之士,必远见而明察,不明察不能烛③私;能法之士,必强毅而劲直,不劲直不能矫奸④。人臣循令而从事,案法而治官,非谓重人也。重人也者,无令而擅为,亏法以利私,耗国以便家,力能得其君,此所为重人也。智术之士明察,听用,且烛重人之阴情;能法之士劲直,听用,且矫重人之奸行。故智术能法之士用,则贵重之臣必在绳之外矣。是智法之士与当涂之人不可两存之仇也。
当涂之人擅事要,则外内为之用矣。是以诸侯不因,则事不应,故敌国为之讼;百官不因,则业不进,故群臣为之用;郎中不因,则不得近主,故左右为之匿;学士不因,则养禄薄礼卑.故学士为之谈也。此四助⑤者,邪臣之所以自饰也。重人不能忠主而进其仇,人主不能越四助而烛察其臣.故人主愈弊而大臣愈重。
【注释】
①孤愤:韩非子在写本篇时,是处于孤独和愤慨的时期,本篇阐述了推行法治的人和掌握国家大权的人之间的之锐矛盾。
②智术:通哓某种专法、途径、技巧。
③烛:原意是照明.这里是考察、洞察的意思。
④矫奸:纠正犯罪行为:
⑤四助:是指以上诸侯、百官、郎中、学士四种人。
【译文】
通晓治国方法的人,一定要有远见和明察,没有明察就不能知道一些隐蔽的事情;能推行法治的人,一定要坚强果断刚劲正直,不刚劲正直就不能纠正犯罪的行为。臣子要依照君令来办事,依照法令来履行做官的职责,这不是所说的权重的人。权重的人,不会依据法令而是自作主张行事,破坏国家的法制来谋取个人的私利,损耗国家的利益来方便自家利益,他们的势力可以控制君主,这才是所说的权重的人。通晓治国方法的人会明察,他们的见解会被君王采纳,还会被君王任用,而且会洞察权重人的隐蔽的事情;推行法治的人刚劲正直,他们的言论会被君王采纳,还会被君王任用,这将能纠正权重的人的犯罪行为。因此这两种人得到任用,权重的大臣一定不会维护法律。通晓治国方法的人、推行法治的人就会与当权的人势不两立。
当权的人独揽国家大事,那么国内外的诸侯、官员都被他利用了。因此诸侯们如果不依附他,那么办事就会办不成,所以势力相当的诸侯都会称颂他;国内上百的官员如果不顺从他,那么他们的功业就不能进献到君王那里,所以臣子们都会替他干事;君王身边的郎中如果不顺从他,那就不能让他们接近君王,所以君王身边的人都帮他隐瞒实情;学士如果不顺从他,那就收入微薄、礼遇低下,所以学士们都吹捧他:这四种帮助“重人”的人,都是奸臣用来掩饰自己不轨行为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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