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科举应试:渤泥国张朝唐广东遇险
【情节】
《碧血剑》的开头和结尾,均出现了一个与小说的中心情节及主要人物毫不相干的人物,即渤泥国(今天的文莱)华裔青年张朝唐。因仰慕故乡的风土人情,回到祖国,却几次遭到明朝官兵的追杀,幸得袁承志相救,最后他还引导袁承志去了渤泥国。
小说中提及渤泥国总督张氏传数代后是张信,膝下唯有一子。张信不忘故国,为儿子取名朝唐。张朝唐开蒙虽迟,却是天资聪颖,十年之间,四书五经俱已熟习。那老师力劝张信遣子回中土应试,若能考得个秀才、举人,有了中华的功名,回到渤泥来那可是大有光彩。张信也盼儿子回乡去观光上国风物,于是重重酬谢了老师,打点金银行李,再派僮儿张康跟随,命张朝唐随同老师回漳州原籍应试。
没想到当时适逢明末社会动乱,一些明朝衙役也借乱发财。两个公差想将张朝唐和张康作为反贼抓获同时贪污其财物。哪知张康道:“我们公子爷是外国大官,知府大人见了他也客客气气,见你们老爷去,那是再好也没有啦!”
一名中年公差听了这话,眉头一皱,心想这事只怕还有后患,一不做二不休,索性杀了这两个雏儿,发笔横财再说,突然抽出单刀向张康劈去。张康大骇,急忙缩头,一刀从头顶掠过,砍去了他帽子。他挺身挡住公差,叫道,“公子快逃。”张朝唐转身就奔。(《碧血剑》第1回“危邦行蜀道乱世坏长城”)
【问题】
1.渤泥国张朝唐有资格参加我国的科举考试吗?
2.我国古代科举考试是否存在平权运动的争议?
【解读】
渤泥籍华人青年张朝唐准备参加中国的科举考试,充分显示了我中华泱泱大国的核心竞争力和向心力。不过,张朝唐是否有资格参加考试,值得探讨。
科举考试,是隋唐到清代的封建王朝分科考选拔文武官吏及后备人员的制度。隋朝以前采用的九品中正制选拔官员,导致出身寒门的普通人无法步入仕途。隋朝开始改为科举制,使得任何参加者都有成为政府官吏的机会。清朝科举考试逐渐僵化,被称为八股文,后于20世纪初废除。从内容及后果来看,科举制度类似于今天的公务员考试,但更像公务员考试与高考的融合。
我国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并没有对国家公务员的国籍进行规定,但在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务员法》中,对公务员的国籍做了严格的要求,第11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因此,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张朝唐没有资格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那么,他是否有资格参加高考呢?根据199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教育法》第9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这里显然指的是我国的教育体系主要是为我国公民服务的,对于外国人如需要接受相关教育,第69条规定:“中国境外个人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可以进入中国境内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研究、进行学术交流或者任教,其合法权益受国家保护。”也就是说,经过特殊审批程序和手续,外国人是可能进入我国的教育机构学习、研究的。这一点具体做法上,各地可能不同,如北京市教育考试院规定: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可以报考高考,报名时须持有北京市公安局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我国封建社会的科举考试制度,对当时的亚洲、欧洲、美洲的部分国家均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科举制度传入亚洲一些国家,其渊源可追溯到唐宋时期。至明朝时,朱元璋曾派遣使者到亚洲部分国家“颁科举诏”,不少国家派人入华参加科举考试,从而使明代科举制度对亚洲这些国家的影响更加扩大。外国学生来华参加科举考试,始于洪武年间。洪武三年明太祖遣使臣前往交趾、安南(均略属今越南)、高丽等国,“颁科举诏”,来华参加科举考试的外国人,仅限于交趾、安南、高丽三国。其中以交趾国人为多。明朝外国人来华参加科举考试,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只参加京城会试,不参加中国的乡试;二是外国人参加科举考试,不受名额的限制;三是外国人在华参加会试中贡士后,明朝廷即授予我国官职。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张朝唐不仅有资格参加明朝的科举考试,而且享有特权。国内由于存在地区招录差异(类似于今天的“高考洼地”),从而引发了“高考移民”(古代称之为“冒籍”“冒贯”)。高分地区考生,通过过继、投亲、买地、冒名、串通官员等五花八门的手段,到低分考区参加科举考试,如大诗人白居易在家乡洛阳考取无望的情况下,投靠在宣州做官的叔父,在宣州冒籍考试。
平权运动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美国总统林登·约翰逊的提议,他主张在大学招生、政府招标等情况下照顾如少数族群、女性等弱势群体,以保障他们不会在教育及工作方面受到歧视及不公平对待。但是,少数族群在争取权利和政府给予他们照顾的同时,极易引发多数族群部分人的不满,他们会认为自己受到了反向(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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