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正在这样漫无边际地想下去,他的女儿在屋里娇声喊道:
“爸,你进来,我要你!”
正好夹在手里的大前门已经吸完,烟头烧痛了他的手指,他把烟头往楼下的马缨花树帽上一扔,进屋去了。
第二天,郭导演上午导了一场戏,中午,几个小青年拉他去挑西瓜。
“郭导演,给我们挑一个瓜。”
“去一边去!当导演的还管挑西瓜呀!”
但还是被他们连推带拽地去了。他站在一堆西瓜前面巡视一下,挑了一个,用右手大拇指按在瓜皮上,用力往前一蹭,放在耳朵边听一听,轻轻拍一下:
“就这个!保证脆沙瓤。生了,瘘了,我给钱!”
他抄起案子上的西瓜刀,一刀切过去,只听见喀嚓一声,瓜裂开了:薄皮、红瓤、黑籽。
卖瓜的惊奇地问:
“您卖过瓜?”
“我卖瓜的那阵,还没有你哪!哈哈哈哈……”
他大笑着走回剧团。谁也不知道他的笑声里包含了多少东西。
过了几天,招考学员发了榜,于小玲考取了。人们都说,是郭导演给她使了劲。
新笔记小说三篇
@明白官
(出《聊斋志异》)
《聊斋志异·郭安》记的是真人真事,不是鬼狐故事,没有任何夸张想象,艺术加工。
孙五粒有个男用人。——孙五粒原名孙秠,后改名珀龄,字五粒。孙之獬之子,孙琰龄之兄,明崇祯六年举人,清顺治三年进士。历任工科、刑科给事中,礼部都给事中,太仆寺少卿,迁鸿胪寺卿,转通政使司左通政使。孙家一门显宦,又是淄川人,和蒲松龄是小同乡。在淄川,一提起孙五粒,是没有人不知道的,因此蒲松龄对他无须介绍。但是外地的后代的人就不知孙五粒是谁了,所以不得不噜苏几句。——这个男用人独宿一室,恍恍惚惚被人摄了去。到了一处宫殿,一看,上面坐的是阎罗王。阎罗看了看这男用人,说:“错了!要拿的不是此人。”于是下令把他送回去。回来后,这男用人害怕得不得了,不敢再一个人住在这间屋子里,就换了个地方,住到别处去了。
另外一个用人,叫郭安,正没有地方住,一看这儿有空屋子空床,“行!这儿不错!”就睡下了。大概是带了几杯酒,一睡,睡得很实。
又一个用人,叫李禄。这李禄和那被阎王错勾过的男用人一向有仇,早就想把这小子宰了。这天晚上,拿了一把快刀,到了空屋里,一看,门没有闩,一摸,没错!咔嚓一刀!谁知道杀的不是仇人,是郭安。
郭安的父亲知道儿子被人杀了,告到当官。
当时的知县是陈其善。
陈其善是辽东人,贡士。顺治四年任淄川县知县。顺治九年,调进京,为拾遗。那么陈其善审理此案当在顺治四至九年之间,即1647—1652,距现在差不多三百三十年。
陈其善升堂。
原告被告上堂,陈其善对双方各问了几句话。李禄供认不讳,是他杀了郭安。陈其善沉吟了一会儿,说:“你不是存心杀他,是误杀。没事了,下去吧。”郭安的父亲不干了,哭着喊着:“就这样了结啦?我的儿子就白死啦?我这多半辈子就这一个儿子,他死了,我靠谁呀?”——“哦,你没有儿子了?这么办,叫李禄当你的儿子。”郭安的父亲说:“我干吗要他当我的儿子呀?——我不要,不要!”——“不要不行!退堂!”
蒲松龄说:这事儿奇不奇在孙五粒的男用人见鬼,而奇在陈其善的断案。
(汪曾祺按:孙五粒这时想必不在淄川老家。要不然,家里奴仆之间出了这样的事,他总得过问过问。)
济南府西部有一个县,有一个人杀了人,被杀的那人的老婆告到县里。县太爷大怒,出签拿人,把凶犯拘到,拍桌大骂:“人家好好的夫妻,你咋竟然叫人家守了寡了呢!现在,就把你配了她,叫你老婆也守寡!”提起朱笔,就把这两人判成了夫妻。
济南府西县令是进士出身。蒲松龄曰:“此等明决,皆是甲榜所为,他途不能也。”——这样的英明的判决,只有进士出身的官才做得出,非“正途”出身的县长,是没有这个水平的。
不过,陈其善是贡生,不算“正途”,他判案子也这个样子。蒲松龄最后赞叹道:“何途无才!”不论由什么途径而做了官的,哪儿没有人才呀!
@樟柳神
(出《夜雨秋灯录》)
张大眼是个催租隶。这天,把租催齐了,要进城去完秋赋。这时正是秋老虎天气,为了赶早凉,起了个五更。懵懵懂懂,行了一气。到了一处,叫作秋稼湾,太阳上来了,张大眼觉得热起来。看了看,路旁有一户人家,茅草屋,门关着,看样子,这家主人还在酣睡未起。门外,搭着个豆花棚,为的是遮阴。豆花棚耷拉过来,接上了几棵半大柳树。下面有一条石凳,干干净净的。一摸,潮乎乎的,露水还没干。掏出布手巾来擦了擦。
“歇会儿啵!”
张大眼心想:这会城门刚开,进城的,出城的,人多,等乱劲儿过去了,再说。好在离城也不远了。
“抽袋烟!”
嚓嚓嚓,打亮火石,点着火绒,咝——吸了一口,“呣!好烟!”
张大眼正在品烟,听到有唱歌的声音。声音
喜欢大淖记事请大家收藏:(m.shudai.cc),书呆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