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所载,没有民间传说的故事情节,只说六祖母亲送他去求法于此分别。如所记属实,则“别母”一事是不争的。然笔者觉得因“别母”而引出了一个似乎毋庸置疑却又值得怀疑的问题:即慧能离开新州北上黄梅求法时,其母在世还是已去世?
所谓毋庸置疑的是慧能离新州北上时其母还在世,依据是:
1.慧能在金台寺卖柴闻经开悟后,得到了安道诚的资助,于是回家安置好母亲才辞母北上。宗宝本《坛经》云:
慧能闻说,宿业有缘,乃蒙一客,取银十两与慧能,令充老母衣粮。教便往黄梅参礼五祖。
而《祖堂集》记述更为详细:
慧能闻说,宿业有缘。其时道诚劝慧能往黄梅山礼拜五祖,慧能报云:“缘有老母家乏欠阙,如何抛母无人供给?”其道诚遂与慧能银一百两,以充老母衣粮,便令慧能往去礼拜五祖大师。慧能领得银分付安排老母讫,便辞母亲。
2.前揭《新兴县志》释“别母石”条说:“时六祖求法,母送至此作别,故名。”
而让人置疑的是慧能离新州北上时其母可能已不在人世。理由是:
1.慧能是个极重孝道之人,他离家北上时,其母应是60岁,而慧能3岁时父亲便辞世,孤儿寡母相依为命,靠打柴维持生计,家境相当贫乏,诚如宋赞宁《慧能传》云:“父既少失,母且寡居,家亦屡空,业无腴产。”面对年迈且不能自给的老母,慧能是不会忍心弃之不顾的,故安道诚劝他北上黄梅求法时,他直白地说:“缘有老母家乏欠阙,如何抛母无人供给?”尽管安道诚资助他银两(有说是十两,有说是一百两),但能维持母亲多久的生计,慧能应是有所考虑的。
这里大觉师兄做了一个调查:
隋唐时期,黄金和白银的比价为一两黄金兑换三两银子,当时的银子并不参与市场流通,无兑换铜钱记录,所以我们只能按一两银子一千文铜钱来折算。一两黄金三两白银的话,就是三千文开元通宝虽然知道一定能养活,不过还是需要佐证,所以特意查了一下当时的物价,在贞观时期,斗米五文,贞观十五年据说只有两钱,玄宗全盛唐时,洛阳(世界级都市)一斗米要13到20文左右,白面37文,这是吃的。穿的生绢一匹370文(唐朝一匹不明,有说10丈的,有说4丈的),粗棉布得440文,棉鞋一双37文,细鞋100文,三品以上官员穿的高级丝织品紫熟绵绫一匹为2640文。如果想种地,细健牛(高等公牛)一头4200文,次等3200文。
一户人家五口人,每人每年吃500斤米或面,按大饭量计算的,一家一年消耗2500斤粮食,折合19石粮食,需花银子20两。一人做一身衣服,用布3米,每人每年做四套衣服,按中等富裕人家计算。五口之家每年消耗两匹布,棉花30斤,棉花很便宜花银半两,总计花银4两半算5两吧。再算上其他开销,一年支出25两银。
而惠能的老母只有一个人,事实上10两白银够她自己生活5-8年没有什么问题。
2.慧能在黄梅接衣钵后,遵五祖“逢怀则止,遇会则藏”之嘱,于北上当年或次年初即已回到岭南,在怀集四会一带隐匿生活十五六年。在这十几年间,慧能对母亲似全无牵挂,因为稽之有关慧能的文献资料,除了《法宝记》说慧能“恐畏人识,常隐山林,或在新州,或在韶州,十七年在俗,亦不说法”外(此说似不准确,因为慧能南遁后主要在怀会一带),均未见慧能在此期间与家乡有过联系的记录,尽管怀集、四会距新州不远(是不是六祖慧能真的看破红尘,六根清净,连亲情也不顾呢?似不是,因为在六祖的思想中,报恩崇孝意识极为浓重,直到晚年还要回故乡建报恩寺和报恩塔。退一步说,如六祖真的看破红尘,但佛教大乘是讲乐善好施、普度众生的,不至于连老母也不闻不问吧。如真的是这样,那六祖就不是中国佛教革命的旗手和领袖了)。如果说,这隐遁山林、与猎人为伍的生活,还是“恐畏人识”、为了躲避别人追杀而不敢回故里露面的话,那么,当他来到广州法性寺以风幡之辩而把六祖身份及祖传衣钵大白于天下、备受善信们崇拥之后,荣归故里探望老母应是无碍了,但六祖直到晚年“落叶归根”才回到新州圆寂。从24岁北上黄梅至76岁回新州圆寂,半个世纪未踏足家门,如果他的老母真的在世或在此期间辞世,那是匪夷所思的。
大觉师兄对惠能完成的家庭责任推论如下:
→20岁之前,惠能一直在砍柴为生,孝养老母
→惠能辞别母亲时,给母亲的生活准备了足够的银两,估计是10两,够老母生活5-8年。
→在宝林寺的三年,由于距离新州龙山不远,肯定也回家看望过老母亲
→在怀集四会隐匿生活的这五年,肯定去偷偷看过母亲,毕竟离的很近
→公元713年七月初八日,六祖惠能从韶州宝林寺禅归龙山国恩寺,落叶归根,合葬父母坟于龙山之首,并建报恩塔以志永远纪念。
惠能来到黄梅,初见五祖弘忍,两人之间就有如下一段在禅门中流传很广的著名问答:
弘忍和尚问惠能曰:“汝何方人,来此山礼拜吾?汝今向吾边复求何物?”惠能答曰:“弟子是岭南人,新州百姓,今故远来礼拜和尚,不求余物,惟求作佛。”
大师遂责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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