键盘手是一个脸长得有些宽的女孩,气质也落落大方,长发顺着肩膀散落在键盘上,不时还看着张义三人笑笑。
许多年轻人都会有一个组乐队的向往,可大多数人为了乐队付出太多太多。许多选秀节目上选手喜欢说“音乐是我的全部”,其实那都是一种虚伪的说法,真正喜欢音乐的人不屑那么说,先组个乐队搞起来,至于别的都放下,游走于公园、街头、马路边、酒吧……
他们卑微地活着,有的甚至没有收入,越过了人世沧桑,却寻觅不到自己的那片天地,他们仿佛是不该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是被尘世所遗弃,是被埋没在人海的孩子,但他们却仍努力奔跑在生命之海,追寻岁月的脚步,找寻内心的那一份安宁,追求生命中的那片天地,那段梦想……
张义和董仲听着听着红了眼,眼前的几个人和自己的初衷是那么相似,现实让每个人放弃了太多,董仲甚至有些自惭形秽的感觉,明明非常喜欢音乐,最后却干起了调音师的工作,和曾经的理想有些背道而驰,从对音乐的态度来讲在他们面前自己就是一个弱者。
一曲完毕,吴坤放下吉他,从墙角搬出一件啤酒发给大家,介绍道:“主音吉他李阳,榆林人……键盘手贝雅,格尔木的……贝司手顾斯通,兰州人,我老乡……鼓手巴拉提,乌鲁木齐的……大家先放一放,喝一杯!”
七个人围在一起喝了一瓶后,张义说道:“你们的风格我喜欢……搞得不错!要是有兴趣就到我们酒吧吧?”
几个人都把目光投到吴坤身上,毕竟队长的意见直接决定了去还是不去,一个乐队的组织核心就是队长,意义非同小可,甚至是灵魂人物。
吴坤:“我们的风格可以是吧?”
张义:“完全没有问题啊!刚刚我听了,真的不错!今天一共看了五只乐队,你们是最优秀的,不瞒你们。我的酒吧主打摇滚风格,我也玩了十几年的贝斯了,你们顾斯通的实力这个……”
张义竖着大拇指,顾斯通有些不好意思,掏出香烟发给大家,排练室顿时烟雾缭绕。
张义:“看你们玩乐器,我也手痒了……”
吴坤:“秀一个啊!”
张义冲大家笑了笑开始弹奏起贝司来,独奏音色低沉,非常具有抒情的表现力,就连顾斯通都有些不敢相信,能把一把贝司玩到那样的级别的人真不多,有些人琴合一的意味,众人都摇头晃脑地陶醉在张义的音乐里。
张义随手拈来,从齐柏林飞船贝司手约翰?保罗?琼斯的《her》到挪威贝斯手阿里尔德?安徒生的《bottom'sup》,弹奏的音色非常美,拨弦的方法诡异却合情合理,一看就知道是经过长年累月的摸索和修炼。演奏起来看着轻松简单,节奏却很稳定。
顾斯通拍掌说道:“比我都还专业!还让不让人活了?”
张义笑道:“献丑了,对了,董仲以前玩的什么乐器?露一手啊……以后大家都是朋友了。”
董仲摇摇头:“没自信,算了……班门弄斧就不好了。”
张哲:“音乐学院毕业的没自信?我没有听错吧?快点的!”
董仲想了想:“我学了一些乐器,不过就钢琴还行。”
贝雅:“那就弹我的键盘吧……我给你打鼓!”
众人起哄道:“美女给你打鼓,你怎么也得上啊!”
董仲想了想弹了一曲舒伯特的《小夜曲》,贝雅轻轻敲击着军鼓,没有想到董仲会选那么柔的一首曲子,贝雅停止了击鼓,静静地坐在椅子上闭眼欣赏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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